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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早安隆回”区域公共品牌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该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农产品上行、助推乡村振兴。根据《商标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中心协同相关部门共同起草了《“早安隆回”区域公共品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管理办法的必要性
“早安隆回”歌曲爆红网络,极大地提升了隆回的知名度,为隆回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契机,注册“早安隆回”集体商标,将其有机嫁接至隆回县域公共品牌,有利于县政府从“全品类、全区域、全产业链”全盘布局农产品经济发展,增收创税,促进企业及产业升级,实现美丽乡村建设重要手段之一。
近年来,商标注册成为越来越多企业品牌所重视的事项之一。商标作为企业品牌的标志性符号,其形象和名称可以为企业品牌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护商标权益,维护市场秩序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需加快申请注册“早安隆回”集体商标,出台《“早安隆回”区域公共品牌管理办法(试行)》非常必要。
二、起草依据
管理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管理办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实际起草而成。
三、起草过程
在党中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隆回县县域经济发展协会以“早安隆回”地理标志农产品为样本、进行深入调研分析,提出了以发展“早安隆回”地理标志农产品这个区域公共品牌为依托,打造文化厚重、品质优良的“早安隆回”农产品品牌形象,构建特色鲜明、环境优好、支撑有力的产业发展格局,形成驱动农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加农民收入3个方面的建议和路径,挖掘“早安隆回”地理标志农产品这一区域公共品牌的经济价值、发挥特色产业的带动作用,更好地实现乡村产业振兴。
2023年3月27日至4月27日,通过在隆回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早安隆回”区域公共品牌管理办法(试行)》草案文本,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隆回县县域经济发展协会还先后到县委宣传部、发改局、司法局、市监局、行政审批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单位征求意见。
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情况,县域经济发展协会进行了认真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早安隆回”区域公共品牌管理办法(试行)》文件。
四、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共分六章19条。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至第五条,共5条。制定管理办法、明确区域公共品牌的管理及各单位、部门工作职责。
第二章 申请、受理、审核及批准,第六条至第八条,共3条。明确区域公共品牌的申请用途、办理程序、适用范围及使用年限。
第三章 规范使用,第九条至第十一条,共3条。明确获得区域公共品牌的授权权利、义务及使用规则。
第四章 保护和监督,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共5条。明确使用区域公共品牌的监督管理,保障产品服务质量和安全。
第五章 退出机制,第十七条,共1条。明确区域公共品牌的退出机制及责任追究。
第六章 附则,第十八条至第十九条,共2条。明确本管理办法的法律规定、实施日期及最终解释权。
五、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事项
《“早安隆回”区域公共品牌管理与使用办法》已根据各单位、各部门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核,现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审议通过后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印发。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