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
| 统一登记号: |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
关于隆回县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与
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6年3月19日在隆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范志海
各位代表:
根据预算法规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提出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县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历届全会精神,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紧密围绕“农业富县、工业强县、生态秀县、教育兴县”发展战略,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着力推进“七大攻坚”,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影响,全力抢抓政策机遇落地,财政运行基本平稳,预算执行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据快报数反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完成109279万元,同比减少4235万元,下降3.7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3995万元,非税收入完成45284万元,非税占比41.44%。
上级补助收入完成554980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51077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34139万元,返还性收入10068万元。
债券转贷收入8491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6427万元,再融资债券37032万元,国际组织借款收入1459万元。
调入资金21854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调入1700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调入110万元,从其他资金调入474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近年来,土地市场和房地产行业不景气,导致我县主体税源房地产和建筑业等相关税收大幅减少,税收收入未能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1734万元,同比增加10777万元,增长1.54 %。其中教育支出175269万元,增长0.43%;农林水支出115561万元,增长1.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640万元,增长23.5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482万元,增长16.3%;城乡社区支出23850万元,下降58.99%;卫生健康支出50451万元,增长13.9%;交通运输支出26922万元,下降19.41%;债务付息支出10577万元,下降7.92%;科学技术支出9025万元,增长1.5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788万元,下降6.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5114万元,增长15.05%。
3.收支平衡情况:2025年,全县地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债券收入、调入资金和上年结余收入总计842684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和结转下年支出总计842684万元,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4.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三保”支出情况。全县“三保”支出共计47.87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20.3亿元,保工资支出25.55亿元,保运转支出2.02亿元。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全县“三公”经费支出1442万元,同比减少9万元,下降0.62%。
(3)预备费使用情况。预算安排9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主要用于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82661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577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917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500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44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49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7800万元,上年结转48777万元,全年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263731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100554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46391万元,专项债券支出35752万元,专项债券付息支出11773万元,其他支出663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2188万元,调出资金17000万元,上解支出50万元,收支两抵结转下年43939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63869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86776万元,各级财政补贴74736万元,利息等其他收入2357万元。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0850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19172万元,其他支出1678万元。当年收支结余4301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80496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1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万元,上年结余1万元,收入总计12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0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万元,年终结余3万元。
以上四部预算的报告数据还会有变化,待省财政决算批复后再按程序报告。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上级核定我县2025年政府债务总限额92.2亿元,其中2025年新增债务限额15.6亿元。根据上述限额,全年发行新增债券15.6亿元,平均利率2.7%,支付政府债券利息2.2亿元。另发行再融资债券3.7亿元。截至2025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91.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3.6亿元,专项债券48.3亿元,控制在上级核定债务限额以内。
(六)人大预算决议和主要财税政策落实情况
我们认真贯彻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对照县人大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要求,全面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强化重点领域保障,深化财政管理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全县经济社会稳健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宏观调控。抢抓逆周期宏观调控政策机遇,全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积极争取新增债券15.6亿元,“两重”资金1.4亿元,统筹安排产业发展资金5.1亿元,兑现企业补贴0.7亿元,新增创业担保贷款130笔、3493万元,兑付财政贴息300万元,中小担年末在保项目311个、在保余额6.6亿元,农信担年末在保余额2.9亿元。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常态化开展企业走访调研活动,支持解决民营企业合理诉求,推动道地药材产业园、军杰食品、淳亿科技等项目加快建设。严格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0.7亿元。做大收入“蛋糕”。稳住收入基本盘,加强统筹调度,加大挖潜增效力度,多措并举要增量,全年到位上级财力性补助31.2亿元,实现专项债券收益1.4亿元,灵活使用“用、售、租、融”,大力推动国有“三资”盘活见效,实现入库收入8亿元。
2.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促进乡村振兴。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发放耕地地力保护、稻谷目标价格等涉粮补贴1.3亿元,安排1.4亿元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2.98万亩,配套农业保险0.6亿元,支持粮食储备库配套建设,全额保障粮食储备经费,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落实财政衔接资金1.96亿元支持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兜牢民生底网。在财力吃紧情况下,持续加大基本民生投入,民生支出55.5亿元,占比78.4%。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40元、485元,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高中阶段助学金资助标准提高到23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提高到每人99元,落实育儿、托育、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等补助政策。系统发放惠农惠民补贴项目94项、补贴金额7.2亿元,惠及166万人次,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困难群众救助按政策及时足额到位。支持省定34项、市定13项、县定13项民生实事全面完成。优化生态环境。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支持省级文明卫生城市创建,加大财政投入,统筹5.8亿元支持农业、水利、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2亿元用于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人居环境整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3.强力推动财政改革。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抓好改革“头号工程”,制定配套文件,堵塞制度漏洞,提升政策执行力。优化支出结构,停缓调撤政府投资项目31个36.2亿元,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预算1.1亿元,撤并银行账户113个,清理账户余额1.1亿元。强化预算绩效。构建事前、事中、事后预算绩效闭环管理机制,加强动态跟踪监控,将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以及项目储备挂钩,实现“以绩定事,以效定支”的科学决策。全年开展19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运行监控,涉及资金12.1亿元。提升管理效能。增强预算统筹能力,加快投资评审向预算评审转型。严格评审程序,提高评审质效,全年评审项目301个、项目预算20.2亿元,审减2.5亿元,综合审减率12.5%。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全年采购项目172批次、预算2.6亿元,实际采购金额2.4亿元,资金节约率7.6%。
4.加力防范化解风险。兜牢“三保”底线。将财政平稳运行运行和“三保”保障做为财政工作重中之重,优先安排,在收支矛盾异常突出情况下,“三保”、巡察审计整改、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以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支出足额保障到位。防范化解债务。提前谋划,全年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超计划完成,拖欠企业账款按任务拨付,融资平台继续压降,保留一家,全年没有发生一起债务风险事件。据测算,我县债务风险等级从黄色风险区降到绿色安全区。加强财政监督。开展财政基础管理“强基固本”行动、国省专项资金专项整治、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等多项监督检查,持续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问题307个,已整改到位300个。科学调度库款,分序安排支出,筑牢财政安全运行根基。
过去一年,县财政聚焦改革创新与效能提升,成效显著,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经验做法在省深改委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工作专报刊发,获省政府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通报表扬,县财政局获省政府“七大攻坚”优异单位通报表扬,税费精诚共治经验做法获省财源办通报推介。同时我们也看到,财政运行过程中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和挑战,主要是:财源建设办法不多,收入增长乏力,库款调度日趋紧张;“三保”和债务化解压力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运行风险加大;部分单位对财政紧平衡现状认识不足,护盘子、争资金、守基数思维定式仍未转变,临时新增支出需求经常发生;资金重分配、轻绩效,“二次分配”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坚持系统观念、综合施策,扎实推进问题整改,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二、2026年预算草案
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各级经济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更好统筹国内经济工作和国际经贸斗争,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并提高精准度和有效性,做优增量、盘活存量,着力扩内需、优结构、增动能、惠民生,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着力推改革、强管理、防风险、增效益,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2026年财政收入目标: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总计11.04亿元,其中税收收入 6.54亿元,非税收入4.5亿元。政府性基金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6亿元。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经济财政形势,2026年我县财政预算编制情况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算
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2026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1%安排,预算数110372万元,同比增加1093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560000万元,同比增加5020万元。
调入资金59000万元,其中从土地出让金收入中调入3000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10万元,从其他资金调入28890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56878万元。
当年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786250万元。
2.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26年全县安排支出总计7862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6294万元,上年结转支出56878万元,上解支出10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078万元。
县本级支出650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2729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和专项拨款支出257716元。乡镇支出65849万元,按可比口径,乡镇支出预算同比增加410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乡村运转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以收定支,自保平衡”。根据基金项目的收入预测情况和相应的支出需要安排,按基金项目分别编制,加大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的力度,确保公共预算收支平衡。当年本级收入预算695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6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5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7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00万元,上年结转43939万元,收入合计118439万元。当年本级支出安排73360万元,上解支出50万元,调出资金30000万元,结转下年15029万元,支出合计118439万元。
(三)202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当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52330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预算由省统一编制;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预算由市统一编制),支出安排129617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271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0320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收支平衡,不打赤字。当年预算金融企业股利股息收入110万元,上年结余3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万元,调出资金110万元,年终结余为零。
(五)特别说明事项
1.确需县财政安排的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可从新增债券中安排,待省资金安排后再另行下达。
2.本收支草案中未安排的必需支出可通过预备费、调整预算或年终追加解决。
3.预算法规定在预算草案批准前,可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处置突发事件等支出。根据上述规定,截至目前,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9亿元。县人代会批准预算后,我们将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三、扎实做好2026年财政改革发展重点工作
我们将深入贯彻各级经济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县人大预算审查决议,恪守正确政绩观,推改革、强管理、提效能、防风险,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科学性、预算安排精准性、风险防控有效性,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多措并举,着力激发财源建设成效。全力完成年度预算目标。加强财政收入形势研判和预期管理,压实征管部门责任,均衡入库,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税费种,开展税费治理增效攻坚行动,确保依法依规应收尽收。更新细化“三资”清单,加大闲置“三资”清理盘活力度。纵深推进财源建设工程。深入实施产业财源壮大、骨干税源锻炼工程,提升财源质效,加强税费精诚共治,综合运用减税降费、政府采购、保费补贴、贷款贴息等措施,及时兑现补贴,引导撬动扩大内需。抢抓机遇促发展。深入研究国家政策导向、资金投向、分配因素,精准谋划、储备、包装优质项目,积极向上争取转移支付、重大项目、新增债券和贴息等政策工具支持,继续统筹发挥专项债券绩效,夯实财力基础。
(二)坚持主动作为,着力推进财政科学管理。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持“一盘棋”推进,从破基数向立机制深化,从资金统筹向政策统筹深化,从管理规范向治理效能提升深化,在项目排序、资金整合、政策协同上同步发力,按照五级优先序分类安排支出,建设类项目资金一般通过向上级争取解决,专项经费原则上只减不增,集中财力办大事。严控财政支出范围。落实上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大力压减编外聘用人员及协会、团体等非财政供养人员经费支出。加强财力评估,超出中央、省定标准非经审批,一律不安排经费,已执行的尽快取消。切实加强预算管理。量力而行安排新增支出,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强化预算事前、事中、事后审查。稳步推进预算评审,规范预算评审操作规程,按照“即有即评”原则,及时对年初部门预算、预算执行、新增预算项目进行评审,未经评审不安排经费。
(三)坚持以民为本,着力保障改善基本民生。合理关注重点。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投资于物”“投资于人”相结合,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推动城乡建设高标准更新、高水平运营、高效能治理。加大投入力度。用心用力办好民生实事,加大对“一老一小”、特殊群体等关怀力度。持续支持重点群体就业,落实乡村车间扶持政策,稳步提高教育、医疗、养老、托幼等民生保障水平,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75%以上。强化资金监管。全面实行阳光审批,接受群众监督,持续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监管,对虚报申领、截留挪用、套骗民生资金等行为,发现一起、彻查一起、问责一起,确保每一分钱用于民生实事。
(四)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稳妥化解债务。加力构建全口径全方位全链条地方债务风险防控体系,严禁新增债务,强化各类债务监管,精准实施债务置换,研究制定融资平台转型退出方案,全力完成化债、清欠和融资平台压降任务。守牢风险底线。坚持把“三保”摆在财政支出的第一位,发挥“三保”专户作用,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行动态监测、分级预警,做到风险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健全风险协同防控机制,助力化解其他领域风险。严肃财经纪律。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三公”经费、差旅费、会议培训费、委托业务费等行政运行支出。加强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财会监督等信息互通和协调联动,加强常态化工作衔接。聚焦重大改革、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严肃查处突出问题,维护财经纪律权威。
各位代表,做好2026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指导下,以舍我其谁的使命感、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事不避难的责任感,开拓进取、实干担当,全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隆回“十五五”规划良好开端贡献财政力量。
附件
部分财政业务名词解释
政府预算体系:具体包括四大预算,即: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这四大预算组成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是按照一定标准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分门别类地列入特定收支分类之中,以清楚反映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险种分别编制,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内容。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县级收入):是指按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缴入地方国库的增值税(37.5%)、所得税(28%)、资源税(75%)、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70%)、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环境保护税(70%)、专项收入、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各项税费收入的总和(括号内比例为地方留成比例)。
税收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向经济单位和个人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大特征。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调节收入分配的基本职能。
非税收入:是指地方在税收以外取得的财政资金,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专项收入、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返还性收入:指地方因收入划分调整而减少的收入,是中央按照调整基期年水平以税收返还方式给予地方的一种补助形式。返还性收入包括所得税基数返还、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增值税税收返还、消费税税收返还、其他返还性收入。
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根据依法核定的下级政府标准财政需要额与财政支出额的差量以及各地区间在人口、资源、贫富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因素将其财政资金转作下级政府财政收入的一种补助形式。
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安排给下级政府的具有专门用途,用于支持和帮助下级政府发展特定事业,下级政府需要将补助资金按上级政府指定方向和用途使用的转移支付。其基本特征是专款专用。
债务转贷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包括新增债券和再融资债券,指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转贷的债务收入。
地方政府债券(新增债券):指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按要求政府债券收支应实行预算管理,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再融资债券:指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部分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的债券,是财政部对于债务预算的分类管理方式。再融资债券即为“借新还旧”债券,是为偿还到期的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本金而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不能直接用于项目建设。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一级政府对集中的一般预算收入有计划地进行分配和使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上解支出:指按财政体制规定由本级财政上交给上级财政的款项。
“三保”: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是政府工作和财政管理的首要任务。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非税占比:指公共财政收入中的非税收入占非税收入与税收收入之和的比重,是当前我国财政管理实践中的一个广泛应用于评价考核财政收入在来源稳定性方面质量情况的指标。
预算管理一体化:指运用信息化手段,在统一核心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省级数据集中统一管理的基础上,构建覆盖财政预算管理全流程的业务闭环,实现省、市、县、乡各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一体化贯通,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零基预算:指年度预算编制不受以往预算安排情况的影响,全面打破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基数”,按照“先定事后定钱”的原则,结合年度大事要事保障清单和财力可能,以零为起点编制预算。
“两重”资金:指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与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资金,通过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筹措资金,重点支持战略性和安全保障类项目。
财政绩效评价:指运用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对照统一的评价标准,按照绩效的内在原则,对财政支出行为过程及其效果(包括经济绩效、政治绩效和社会绩效)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
财政预算评审:指各级财政部门对部门预算项目资金需求、支出标准等开展的评审活动,为预算编制、预算绩效管理等提供技术支撑。重点审核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完整性、合规性、合理性、经济性以及绩效目标。
附件:
附件四:地方政府债务2025年决算及2026年债务预算情况说明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