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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对失能失智集中特困供养人员与监测户救助标准、资金分担、审批归口等进行系统性调整,建立与护理等级挂钩的差异化补助标准,明确财政、民政部门资金分担比例,优化资金结算拨付流程,进一步提升政策的精准性、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切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基本权益,筑牢民生保障底线。根据财政、政法、卫健、民政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救助工作有关事项,我局草拟了关于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精神疾病和失能失智人群医养结合患者住院及托养救助工作的通知》(隆政办发〔2025〕4号)的函件,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3月27日前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书面反馈给我局。
联系人:向希,联系电话:186 9296 7515,通讯地址:隆回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股,电子邮箱:lhwjyzyg@163.com。
附件:
附件3: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精神疾病和失能失智人群医养结合患者住院及托养救助工作的通知(隆政办发〔2025〕4号)》
附件4: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精神疾病和失能失智人群医养结合患者住院及托养救助工作的通知〉(隆政办发〔2025〕4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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